孟村县公司积极开展电力设施集中宣传日活动

发布日期: 2018-03-21

 

  "大叔,《电力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3月18日,在电力设施集中宣传日活动中,国网孟村回族自治县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过往行人讲解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相关常识。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共保电力设施,畅通能源通道”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及省公司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爱电、护电意识,有效防止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该公司积极行动,组织开展了这次主题为“共保电力设施,畅通能源通道”电力设施集中宣传日活动。

  活动现场,该公司在信誉商厦门前设立咨询台,接受过往群众答疑释惑,宣传人员主动走上街头,向群众耐心讲解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责任、义务和破坏电力设施对社会生产、百姓生活、电网安全运行的危害性,让广大群众明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发放《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安全用电常识》等相关宣传资料,积极引导群众提高安全用电意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营造全民自觉、主动保护电力设施的浓厚氛围。

  该公司工作人员还深入社区、企业、村庄进行宣传。据统计,此次宣传日活动共接受现场咨询20人,发放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单和手册共3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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