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刘保庄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发布日期: 2018-02-09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成立验收工作于2018年2月3日对以上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现将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清河刘保庄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

清河刘保庄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意见.pdf

清河刘保庄110kV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签到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