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客户承诺:《供电服务“十项承诺”》

发布日期: 2012-04-13


-- 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调度,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 遵守《电力监管条例》,每季度向有关电力监管机构报告 “ 三公 ” 调度工作情况。

-- 颁布《国家电网公司 “ 三公 ” 调度工作管理规定》,规范 “ 三公 ” 调度管理。

-- 严格执行购售合同及并网调度协议,科学合理安排运行方式。

-- 统一规范调度信息发布内容、形式和周期,每月 10 日统一更新网站信息。

-- 建立问询答复制度,对并网发电厂提出的问询必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 完善网厂联系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网厂联席会议。

-- 聘请 “ 三公 ” 调度监督员,建立外部监督机制。

-- 建立责任制,严格监督检查,将 “ 三公 ” 调度作为评价调度机构工作的重要内容。

-- 严肃 “ 三公 ” 调度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机构工作人员 “ 五不准 ”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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